In the business of theology it is hard not to be controversial - Jurgen Moltmann

Sunday 15 July 2007

閾中人 :: a liminal people

閾中人 - 『閾域神學』草案前言

A Liminal People - preface to an unsystematic 'theology of liminality'

 

As a notion in anthropology, liminality refers to the middle stage in rituals when the participants are 'betwixt and between' two identities, after discarding the original identity but not yet incorporated into a new one.  This in fact describes the life experience of many individuals and communities in the world today that are living in social-political-cultural transitions.  Therefore I propose that as a liminal people, we need a theology of liminality which takes seriously the fundamental ambiguities in personal and community life, and which enables us to talk about the Divine in the midst of such uncertainties. 

I regard the contemporary circumstances of my native place Hong Kong as a prolonged state of liminality in the years after its reversion of sovereignty in 1997.  It is thus the primary context from which I attempt to construct this theology.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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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 們是身處過度時期的閾中人(liminal people),活在時代更替的夾逢裡。我們需要一套能夠嚴肅看待這個模糊狀態的信仰表達,一個能夠盛載這份生命經驗的神學敘述,我暫且稱之為『閾域神學』。

          liminal / liminality 此字取自拉丁文的 limen,本是threshold (門檻)之意。『閾』(liminality)本身是人類學的概念,原本是指在一個儀式(ritual)裡面不前不後的中間部份。在那個段落裡,儀式中的人脫離了原來的身份,又未曾達至完成儀式後的新身份,是身份、角色、自我意識、對外關係都難以確定的尷尬時刻。

          在人類學範疇裡,首先是研究民俗學的比利時學者Arnold Van Gennep,在廿世紀初提出對不同種族文化的儀式的共同觀察,認為一個典型的『成長歷程』(rite of passage)包含三個部份:1. separation — 跟本來的身份/群體分割;2. marge — 位處邊垂,格格不入; 3. re-aggregation — 進入新的身份/群體。那時,Van Gennep已經用pre-liminal,liminal,post-liminal來形容那三個階段。[註1]

           到了上世紀六十年代,人類學者Victor Turner把 liminality 的概念發揚光大,把Van Gennep的模式應用到研究中非的部落宗教儀式上。Turner的焦點集中於 marge 的階段,認為了解 marge 有助於建立一套關於社會文化過程的普遍理論 (a general theory of sociocultural processes)。Turner又說,既然 『邊緣』(marginal)一詞已經被社會學佔用了,他們就用了liminal。[註2]

          在基督教神學的範疇裡,德倫大學教授Douglas Davies曾經提出把基督道成肉身看作神子的liminal stage,非常引人遐想,可惜只是蜻蜓點水輕輕帶過。[註3]  除此之外,其他有限的先例差不多都是引用『閾』來討論教會禮儀和現象,例如崇拜、傳道人的訓練等等,都屬於微觀的應用神學範圍,並未以之為神學主題。

         我期望處理的,既非像Turner研究非洲部落的禮儀那樣,用『閾』的概念來研究基督教禮儀,亦非借它來探視傳統的神學題旨。

          簡單而言,我是以『閾』來表述人 (個人和社群) 的真實處境和經驗,以之作為對上主的呼喊,也以之作為對教會群體的挑戰或者邀請,邀請基督和教會進入這個『閾』的實況。

          我的處境神學第一現場,是當下廿一世紀初期的香港 — 那是理論上在1997年已經結束了殖民統治,但是依舊由「殖民地幽靈」管治的香港 [註4]; 是雙重身份互相爭逐,但其實不知自己歸屬何方的香港 [註5]; 是時刻恐懼被強大的中國邊緣化、被全球化競爭邊緣化的香港。[註6]

          在普及文化的表述裡,那是「三年之後又三年,三年之後又三年」,只能渴望卻永恆無望的城市;是劉建明「想做好人,點解唔俾機會我」的地方;是陳永仁「最想要番個身份」的地方;那是大力金剛腿極力抗拒的,「冇左夢想,同條咸魚仲有乜分別」的社會;也是小人物以為在豬籠城寨與世無爭,但被斧頭幫殺入,高手挺身而出卻逐一被剿滅的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  如果把整個『回歸中國』的歷程看為一個儀式,那麼上述種種表述的出現,都是因為香港社會正身陷一個長期的 liminal 狀態,自感叫天不應叫地不聞。香港人早已不是殖民地孤臣孽子,但又好像不是百份百中國人,兩頭不到岸,兩面不是人。坐升降機找下台階,到達的卻是永不超生的無間地獄。

          這個『閾』的經驗,並不單單屬於香港社會和香港人,也是世界上無數身處社會政治文化變異、身份含混模糊、離開本族本鄉卻是前路茫茫歸屬無處的群體與個人的共有經歷。香港只不過是一個我較為熟悉的場境罷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 因此我說,我們都是『閾中人』,需要一套『閾域神學』來盛載這個模糊狀態。願上主憐憫。

 

1:Arnold Van Gennep, The Rites of Passage. London: Routledge, 1960. (Original French edition: Les Rites de Passage, 1909.)

2:Victor Tuner, 'Variations on a Theme of Liminality', in Barbara G. Myerhoff and Sally Falk Moore (eds.) Secular Ritual, Assen: Van Gorcum, 1977, p.36.   

3:Douglas Davies, Anthropology and Theology, Oxford and New York: Berg, 2002, p.128.

4:劉紹麟 《香港的殖民地幽靈》香港:守冲社,2005.

5:Eric K.W. Ma and Anthony Y.H. Fung, 'Negotiating Local and National Identifications: Hong Kong Identity Surveys 1996-2006', in Asi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17.2 (2007) 172-185.

6:許仕仁 「港須正視被邊緣化問題」(政務司長於『中國第十一個五年計畫:香港的角色』會議發言),香港:新聞處檔案,2006年3月20日.

 

前言後語

感謝具備紮實人類學根基的卡卡西同學,教我認識甚麼是『閾』,並且啟發我那「也可以是神學的主題」;感謝村上烏鴉,預備無數美食,讓我有機會從卡卡西身上偷到無價的學識;感謝北海幫眾幫主,這個communitas教我深切體驗自己的liminality -- 肯定是liminality,不是marginality。

『閾域神學』不是我的博士論文,我當然不致於愚蠢到在論文裡硬碰一個超級龐大的無底深潭,請諸位關心我論文進度的朋友放心,也請暗中詛咒我永不能完成的敵人死心。它是我在『愛煮神學』和『動物神學』這些興趣旁枝之外,可能要窮畢生之力也無法完成的magnum opus。但是,『閾域神學』的思想肯定會(其實已經)影響我論文的結尾部份,而我的論文也許會成為它的基礎。誠心所願。

我不敢依靠自己的義,唯靠上主的恩。我們就是拾取聖桌下的零碎,也是不配。

6 comments:

Unknown said...

這個「閾」字好深,不過個意思卻也不算非常陌生。讀潘霍華時也遇到這個觀念,不過不是用這個詞語。張賢勇在《誰是今在與昔在的耶穌基督?》的譯著也提到潘霍華這個想法:
基督是我們實存的中心,指的不是centre,而是在你我中間。

ton^chat said...

誠心所願。

sf said...

很可能我跟唔到你的思路, 以下只是一點聯想:

1. 請問依你的用法/思路, "閾域" 跟 既濟與未濟, 或者 過渡期身份 這些觀念有甚麼不同?

2.>香港社會正身陷一個長期的liminal 狀態

請問做中國人的入會儀式是甚麼?

3. 閾域的觀念似乎在談身份取得. 身份取得即是講membership. 要表現這些人是member同時就等於要排斥那些人, 顯示它們不是member. 所以講membership即是講人我之別, 那麼以閾作為神學題旨, 需不需要處理這種接受與排斥的關係?

4. 講起membership, 我想到同姓的鄉村. 同姓的鄉村裡其實有許多異姓的人, 但他們是存在是不算數的. 我想這樣的人不算你講的閾中人.

又例如,舊生到底在學生心目中算不算學生一份子?

身處社會政治文化變異、身份含混模糊的人, 到底是在閾間, 還是這種不算數的人? 我有點搞不清?

Yam 飲者 said...

堅叔:
我對潘霍華只有非常皮毛的認識,但恐怕你誤解我了。我不認為潘霍華有提及或者涉及過近似的概念。他所講的以基督為「中心」(mitte),應該是論基督在人神之間、群體之間的中介角色吧?我們講的liminality是指一個狀態,哲學地講,是描述一個實存的狀況(existential state)。
我不排除自己可能錯得很離譜,可是我確實未看見當代/現代/近代的主要神學討論裡,有正面address the issue of liminality,所以我才如此煞有介事,戰戰兢兢。

言詞老師(跟人叫的):
謝謝你的誠心。

船王SF:
更可能是我自己思路混亂不清,而且表達欠佳,謝謝你的好問題,讓我自己也搞清楚一下。
1. 我也想過跟「既濟未濟」(already but not yet)是否同一回事。目前的暫時看法是:那三個概念(閾、既濟未濟、過渡期身份)可能是重疊的,但各有重點,立足的定位也不同。既濟未濟是表達上主國度在現世的臨在,基本上是表達對救贖歷史的宣信(iterate a redemptive-historical conviction),不能隨便套用到其他現象上。過渡期身份純粹是一個客觀的陳述。閾,則是個人或群體對自身生命經歷/存在狀況的主觀描述,而且所指向(refer to)的狀況,是明顯地不穩定、不確定的。
2.(a)做中國人的入會儀式是甚麼,不知道。正正是因為不知道,所以不確定成份極高。(b)香港人的閾,不單是「成為中國人」的問題;我在上文表達得不好,有能力的話將來講得清楚點。
3.不是。閾不光是關乎身份的問題。不過接受與排斥倒是可能需要認真處理的課題。(當代處理這個問題最好看的,大概是Miroslav Volf 的 Exclusion and Embrace。)
4.同姓鄉村的異姓人,涉及的是marginality而非liminality。Marginality是一個相對地固定(static)的身份,那些人不會因為在那條村住久了,就變成同姓,而且異姓很清楚明確是異姓。Liminality則是浮動不定的。

Unknown said...

啊,那我很可能未搞清你所說的「閾」了。如果情況是這樣,那我就更感受到那份戰兢。
::Pakkin::

Unknown said...

不過我又想起另一個體驗。當關俊棠神父離開實體的教會到社會中,帶著神父的身分牧養,他提到每天晚上去想自己的身分,都是那麼不確定,只有從聖靈而來的安慰,為未知的路帶來平安。

這是看見你提到「浮動不定」時想到,未知是否相干。

另有一個未知是否相干:在某個位置「浮動不定」有另一個字眼,是經濟學中的Equilibrium,是左右拉力中的相對穩定,但又隨時轉動。

Pakki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