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n the business of theology it is hard not to be controversial - Jurgen Moltmann

Wednesday 11 July 2007

更衣室滋味 :: from the changing room

Written for the Bulletin of the Methodist Church, Hong Kong (April 2007), this article shares what I call the 'changing room experience' during my last few years of life in Edinburgh. It illustrates a 'liminal' stage of mine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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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文原載於香港循道衛理聯合教會《會訊》第283期(2007年4月),說的正是個人生命裡的『』。】


【John Knox statue and the New College (Divinity) Library, Edinburgh】

《會訊》編輯下電郵,說將會以『提早開波的下半場』為專題,吩咐我寫一篇文章,「分享自己的人生故事,及提早開始退休生活的心路歷程」。咦?


看了電郵,一抓頭皆因我其實想不通自己跟這題目有甚麼關係,但肯定《會訊》編輯諸君認為有關係;為了不負錯愛,唯有頂硬上。


跟時下一些三十出頭就計畫退休的人不一樣,我從來都沒有想過退休的問題,更加從來不覺得自己是退了休,所以根本沒有「提早過退休生活」這回事。對我自己來說,這幾年是進修,你也可以說我是退修,也有人認為我是享受超級悠長假期,但總之不是退休。


而且在我的概念裡,「退休」跟所謂「人生下半場」是兩樣完全不相關的事情,不明白為甚麼有人可以把他們拉在一起甚至等同起來。


對退休的觀念很傳統,就是經過了大半生工作之後,全面地離開賺取生活的行列,「退」下來「休」息,不再為生計而勞碌。如果四五十歲從一份工作「退休」再做另一份工作,那只是中年轉行,不能算是「退休」。


幾年前開始準備進修的時候,我就說是要進入人生的更衣室,休息回氣,總結上半場,部署下半場。那時我已經年過四十,工作了超過廿年;我大膽假設自己還有大概廿年可以活躍地工作的生命,就很希望為走過的路做過的事作個深入的盤點反思,更希望探索一下上主對餘下的路有甚麼帶領。


於是毅然離開了工作崗位 (真的需要非常毅然才能成事),走上了一條比當初預計要艱辛得多的路。誠如我在自己網誌的自我介紹說,上主要送我一份大禮物,只不過要離鄉別井,埋頭苦幹,才能夠領取。


人到中年,重新學習,而且幾年來絕大部份時間都是在地球另一面隻身隱居,果然是個更衣室的經驗學術上的挑戰固然是既興奮又沉重,生命和生活的重新調整更是滋味無窮。


生活上,我再次確認了近年愈來愈明顯的傾向,就是原來我非常喜歡非常簡單的生活。簡單,既指物質,也指秩序。


長久以來,我都自問生活得非常簡單,跟大部份香港人比較,應該屬於超低消費的一群。然而不算太差的學歷和多年的工作資歷,也帶來了不算太差的消費能力,本來那份刻意而且超乎很多香港人的節儉也自然逐步減退了,對物品的價錢也沒有從前那麼敏感。


只是到了一個平均生活指數比香港高昂得多的地方進修,那份對物價的敏銳、對消費的自覺、對簡單生活的刻意,又都回來了。差不多完全不出外吃飯、專門挑市場裡快要到期的食品來買、天天往返走路一小時而不坐車,這些叫正常香港人難以想像的,正是我現在的生活型態。


學習上,吾師常把咱們這個水平的學術鑽研比喻為攀爬一座極高的高山,意思是,興趣、能力、意志、冒險精神、細心計算,缺一不可。話,也許很多人都懂得這樣說,然而若非親歷其境,真無法想像那座高山的陡峭。多少個晚上,望著街燈掩映下的天花,都在慨歎力不從心暗叫救命。


至於自己做的跨學科研究,由於是個相對地新興的範疇,可鑒的前車甚少。我曾形容自己好像在兩塊峭壁之間搭橋,涯下萬丈深淵,兩頭不見岸,有時深夜乍醒,頓然不知心靈歸屬何方。


更衣室裡的生活,萬般滋味,雖教人回味,但是幾年下來,已經時日無多,要趕緊準備下半場開球了。


離開更衣室,面對的又會是一場完全不同的球賽。


6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唉呀!經你這麼一說,我們豈不是闖入你的更衣室裡,變成偷窺狂囉?

Yam 飲者 said...

如果你從外面窺探我,那當然是偷窺。狂不狂,就只有你自己知道了。不過誰叫我把更衣室的窗簾愈打愈開,也怪不得誰。

如果你我根本同在北海更衣室裡面,那就只不過是(用卡卡西的字眼)『互相凝視』,不算偷窺。

我不吃鴉,烤了沒用,飛吧。

Benjamin Wu said...

嗯,經兩位幫主這樣一討論,下篇文章的主題已呼之欲出。

更衣室裡的互相凝視』。雖不是偷窺狂,似乎也是另外一種狂。

愛丁堡.四十不惑 said...

其實這裡不單有「偷窺」徵候群(syndrome),還有暴露徵候群。Bloggers也多少有暴露自己的內心的慾望吧!在偷窺和暴露之間,代表作一種對聯繫(connectedness)的企求,也是一種內心渴望被知的需要。

狂與不狂、病不病態,有時候是一種「姿態」拙劣的問題。「暴露」得有藝術就成為各行各業的藝術家,若手段低俗,便成為暴露狂了。

其實,這種文字上的暴露和實際上的暴露有點「近親」的關係。

Yam 飲者 said...

不惑:
太過份了!太過份了!
怎能說咱們的文字暴露跟「實際上」(應該是指身體的吧)的暴露只是「有點」「近親」的關係?我們做的跟本是同一樣的事情嘛! 就像聖父與聖子(還有聖靈),永為一上帝,永世無盡(阿們),不能說他們是「近親」吧?[細拉]
況且,難道文字上的心靈暴露就不是「實際上」的嗎?是次等的嗎?露就是露,不管心靈肉體,沒有等級,不分貴賤。要防備二元論的謬誤啊![有古卷亦作「二元論的異端」]

愛丁堡.四十不惑 said...

Yam, 回應得太好了!無言以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