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n the business of theology it is hard not to be controversial - Jurgen Moltmann

Wednesday 15 November 2006

上帝的土地政策

聖經論及經濟現實的篇幅那麼多,為甚麼今日教會卻很少談經濟?Ellen Davis在演說之後慨歎道。

Ellen Davis是美國杜克大學神學院 (Duke Divinity School) 的聖經及實踐神學教授 (這個組合也真夠獨特),稍後將到劍橋發表一系列演講,論以農民眼光看聖經;日前率先來敝學院的Gunning Lecture揭底牌,把那系列的結論篇來個「預講」,論希伯來聖經的土地經濟。

她強調,希伯來聖經本質上是一部屬於農業社會的著作,所以用農業 / 農民的眼光 (agrarian eyes) 讀它,只不過是理所當然。而過去幾十年北美、歐洲、甚至部份第三世界國家的農業政策,是對土地的無情剝削,很明顯違反聖經所高舉的那一套『對土地長遠保育』的制度 (tenure system of land)

上帝跟以色列民族的關係,以家庭和土地為根本,但是現代社會卻用工業手段搞農業 (industrial agriculture),以為更有效率,其實是把土地資源全速壓榨,長線來說毫無效率可言,更加令無數社群無法再以務農為事業,逼使農民走向城市,世界失去了農業的藝術,農村社群日趨貧窮。但對於聖經來說,農耕是人的最基本技巧,上主對人的祝福與咒詛,都在於土地。

Davis特別提出,希伯來文的nahala,是指上帝和人對 (迦南) 土地的主權關係 (entitlement),土地把人跟過去的歷史和超越的上帝連結起來。這般尊重土地和土地背後的奧秘,正正就是一套農民的世界觀。

基本點:在摩西律法,包括《出埃及記》21-23章和《利未記》17-26章的聖潔法典 (Holiness Code) 裡面,土地都是神人之約的一部份。

引申:《列王記上》21章所描寫的,便是兩套經濟制度之間的衝突,是皇室 (國家) 經濟和本土經濟之爭。經文說亞哈王在上帝眼中是奸的 (典型的和合本翻譯:「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」),是因為他出賣自己和自己跟土地的關係 (nahala),破壞傳統上對土地的tenure system。【和合本在25節又來一個神來之筆:「自賣」,好野掛?】

引申:《詩篇》37篇是一個面臨威脅的群體對那崩壞了的傳統世界的欣切渴望。17-18節是表達一份盼望,顯示作者知道制度已經崩潰了,但深信上主會秉持公義,而且在原有制度解體之後,新的秩序必定會建立起來。

現代世界急速都市化,一切以城市為中心,農村或鄉郊被壓迫。但Ellen Davis不忘指出,聖經描繪城市與周邊農村的關係,是用『母親與兒』來表達的,那是一份互相支持哺育的關係。

Michael Northcott老師問,舊約律法到底是歷史現實,還是事後對歷史的浪漫推想或者感懷?【即是說,是否以色列人國破家亡之後,鎚心鎚肺地說,如果我地當時咁樣咁樣,咁就唔駛搞到而家成篤屎啦!】這個問題十分正,點解我咁聰明都未諗過呢?

身為舊約學者的Ellen Davis答,她不相信所有舊約律法都是被擄之後寫成的 (post-exilic);不過,希伯來聖經的作者大概並不代表社會的主流,而是writing against the mainstream。咁又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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